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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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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危险废物焚烧炉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放标准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危险废物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放标准)
危废焚烧炉炉膛温度测点布局要求如下:1、炉膛内部的不稳定燃烧工况或主燃烧区域温度低于850℃/2S,会导致二恶英等有害物质在一烟道出口位置重新合成。2、烟气在炉膛内规定区域停留时间必须大于2s。3、上层温度为炉膛水冷壁附近,标高23.5m,此处设计保温及砌筑厚度约为270mm,底层温度在刚性梁附近,标高17.77m,此处设计保温及砌筑厚度约为200mm。

危险废物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放标准)
1.垃圾焚烧炉集自动送料、分筛、烘干、焚烧、清灰、除尘、自动化控制于一体。采用高温燃烧,二次加氧,自动卸渣的高新技术措施,达到排污的监控要求。
2.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害有毒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达到吸附酸性气体、净化尾气的作用。
3.焚烧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焚毁废物,使被焚烧的物质变为无害和大限度地减容,并尽量减少新的污染物质产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对于大、中型的废物焚烧厂,能同时实现使废物减量、*焚毁废物中的毒性物质,以及回收利用焚烧产生的废热这三个目的。
4.焚烧法不但可以处理固体废物,还可以处理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不但可以处理城市垃圾和一般工业废物,而且可以用于处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中的有机固态、液态和气态废物,常常采用焚烧来处理。在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时,也常常将垃圾焚烧处理前暂时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和臭气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5.焚烧适宜处理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废物。当处理可燃有机物组分含量很少的废物时,需补加大量的燃料,这会使运行费用增高。但如果有条件辅以适当的废热回收装置,则可弥补上述缺点,降低废物焚烧成本,从而使焚烧法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化工工业的焚烧炉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具体内容如下:
3.2焚烧
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3.3焚烧炉
指焚烧危险废物的主体装置。
3.4焚烧量
焚烧炉每小时焚烧危险废物的重量。
3.5焚烧残余物
指焚烧危险废物后排出的燃烧残渣、飞灰和经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固态物质。
3.6热灼减率
指焚烧残渣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原焚烧残渣质量的百分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P=(A-B)/A×100%
式中:P-热灼减率,%;
A-干燥后原始焚烧残渣在室温下的质量,g;
B-焚烧残渣经600℃(土25℃)3h灼热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g。
3.7烟气停留时间
指燃烧所产生的烟气从最后的空气喷射口或燃烧器出口到换热面(如余热锅炉换热器)或烟道冷风引射口之间的停留时间。
3.8焚烧炉温度
指焚烧炉燃烧室出口中心的温度。
3.9燃烧效率(CE)
指烟道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碳浓度与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浓度之和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
CE=CO2/(CO2+CO)×100%
式中:[CO2]和[CO]-分别为燃烧后排气中CO2和CO的浓度。
3.10焚毁去除率(DRE)
指某有机物质经焚烧后所减少的百分比。用以下公式表示:
DRE=(Wi-WO)/Wi×100%
式中:Wi-被焚烧物中某有机物质的重量;
Wo-烟道排放气和焚烧残余物中与Wi相应的有机物质的重量之和。
扩展资料
焚烧炉排气筒中烟尘或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执行GB/T16157。
在焚烧设施于正常状态下运行1h后,开始以1次/h的频次采集气样,每次采样时间不得低于45min,连续采样3次,分别测定。以平均值作为判定值。
焚烧设施排放气体按污染源监测分析方法执行。焚烧残渣热灼减率监测,样品的采集和制备方法执行HJ/T20。
焚烧残渣热灼减率的分析采用重量法。依据公式计算,取3次平均值作为判定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原则上不可以。面对目前新冠疫情的大环境下,取得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是可以焚烧医疗垃圾的。
通常情况下,涉疫的医疗废物需要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直接处置,非涉疫的医疗废物在超出医废处置中心处置能力的情况下,可转运至有协同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或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协同处置单位需要根据国务院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处置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我国危险废物处置与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单位之一,1999年8月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建设,技术依托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工程中心”建设工作于2000年7月启动,2002年5月竣工验收,同年6月正式授牌。2006年10月“工程中心”升级建设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批复建设总资金3509万元。
“工程中心”通过升级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危险废物技术研发及推广实体,建有技术研发与中试、成套装备研发与应用、咨询服务和事故应急处理等四大研发与中试平台,共12个子研发单元。
“工程中心”针对危险废物处置与管理,以组织重大环境科技成果转化、聚集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为宗旨,根据国家需求,对有市场价值的环境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开发和系统集成,解决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领域中的重大关键性和共性技术;
重点开展多氯联苯和二恶英处理处置技术研究工作,在PCBs污染控制技术研究、焚烧尾气二恶英减排技术研究、焚烧飞灰处置技术研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研究等技术研究方面形成独具特色的技术优势。
“工程中心”在近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为龙头,以人才培养为保障、以产业发展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国家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工程中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获得专利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6项,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技术2项。主要专利、成果等如下:
(1)发明专利,废旧蓄电池绿色提铅方法,专利号ZL200410021325.4;
(2)实用新型专利,医疗废物周转箱自动清洗消毒一体集成设备,专利号ZL200720013747.6;
(3)发明专利,自动清洗消毒周转箱的方法,专利号ZL200610046650.5;
(4)城市医疗垃圾焚烧系列产品,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5)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炉,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6)多氯联苯(PCBs)工业性焚烧技术,(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环保科技进步一等奖);
(7)国家科技部重大科技标准专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及技术评估体系研究(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
(8)医疗垃圾热解-氧化焚烧技术,(国家环保科技进步三等奖);
(9)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国家环保科技三等奖);
(10)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国家环保科技三等奖);(11)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国家环保科技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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