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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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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危险废物鉴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危险废物鉴别,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副产物是否都需要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以下简称《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29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进行鉴别确定。

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的鉴别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不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依据《标准》《技术规范》进行鉴别确定。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危险废物鉴别,首先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依据《标准》《技术规范》进行鉴别确定。3)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需要从工艺流程及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等角度对其危险特性进行分析。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可直接判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依据《标准》《技术规范》进行鉴别,经鉴别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综上所述,并非所有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副产物都需要依据《标准》《技术规范》进行鉴别。只有属于固体废物,且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又不能排除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鉴别,才需要依据《标准》《技术规范》鉴别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以下简称《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298-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于2019年11月发布实施。《通则》进一步明确了鉴别程序,并细化了危险废物混合和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技术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关键词: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技术规范
参与人员:车彦红、周丽娜、范忠琴、王兴敏
一、本次《通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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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通则》增加了工艺分析步骤,根据工艺分析不可能具有相关危险特性的,即不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的特性常见有五种,分别为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生物毒性等)、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化学反应性,具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这12类固废到底是不是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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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石渣、脱硫剂、脱硫石膏
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依据:《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指南》及《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3项明确规定,电石渣属于含钙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氢氧化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且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第II类,一般处理工艺通过水泥企业添加使用,危险废物鉴别,也可以进入专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电石渣则在烟气脱硫应用领域拥有较多的利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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