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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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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保提升系统的阻车器、过卷保护、防坠及闭锁连锁等装置完好有效;严禁罐笼超员升降人员。

锁气卸灰装置(锁气卸灰装置工作原理视频)
6、确保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等系统完好有效。
7、所有巷道和采掘工作面、井底车场、提升机房、变电室、水泵房等关键岗位,锁气卸灰装置,人员定位信号和通信信号要实现全覆盖,井下作业人员通信终端配备到位,确保地面与井下任意地点、作业人员实时通话对讲、视频传输。
8、存在水害威胁的矿山,要认真研究编制探水设计及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水害防治制度。
9、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遇险紧急撤人规定。
二、露天开采非煤矿山企业注意事项
1、严格按设计施工,确保开采顺序、台阶技术参数、铲装平台、上山道路、运输道路等符合设计或规程要求。
2021年3月27日,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应急管理局对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及“钢8条”的以下问题:1.3个炼钢厂精炼炉与热修工位安全间距均不足15米;2.三炼钢车间240吨天车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铸造起重机;3.邯宝炼钢厂连铸车间办公室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锁气卸灰装置,复兴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8.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辽宁省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3月27日,锁气卸灰装置,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应急管理局对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及“钢8条”的以下问题:1.3个炼钢厂精炼炉与热修工位安全间距均不足15米;2.三炼钢车间240吨天车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铸造起重机;3.邯宝炼钢厂连铸车间办公室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复兴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九十九条等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锁气卸灰装置,并作出罚款人民币8.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2.辽宁省本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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